2008年4月18日 星期五

台人民幣兌換解套!主管機關由陸委會改金管會

台人民幣兌換解套!主管機關由陸委會改金管會
更新日期:2008/04/15 12:19 陳林幸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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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幣在台灣兌換,立法院快馬加鞭!國民黨立委李紀珠提案修正兩岸關係條例第38條的版本,已經確定付委,未來人民幣兌換的主管機關將由現行陸委會移至金管會和中央銀行,而未來人民幣在台灣地區的管理,也可望準用管理外匯條例的規定。
立法院財委會15日邀請金管會、陸委會以及中央銀行等相關單位,針對兩岸新
台幣和人民幣兌換專案報告。一開始,相關首長口徑一致,都認為應該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,在兩岸簽訂雙邊貨幣清算協定後,人民幣準用管理外匯條例相關規定,才可以在台灣買賣、兌換或進行其他交易,讓國民黨立委和主管機關雙方立場一度陷僵局。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說:『即使是小額,或是依照海關,都是按照38條,所有的外匯,在台灣地區,並沒有自由交易買賣,兌換的機制,仍是希望能有一個清算機制。』
不過,國民黨立委李紀珠提出的修正版本避開清算協定,未來人民幣兌換的主管機關,將由現行陸委會移至金管會和中央銀行;至於主管機關於必要時,得以訂定辦法,許可大陸地區發行的幣券,進出入台灣地區,讓人民幣在台兌換獲得解套,也獲得金管會和中央銀行認同。李紀珠:『央行可以配合嗎?(周阿定:只要有法源依據就好了,只要行得通,就沒有意見。)』
李紀珠也表示,清算協定是否一開始執行人民幣兌換就必須存在,她覺得還是有商討的空間;像是香港開放直接兌換人民幣,也是在8年之後,才和中國官方簽訂清算協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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